深圳欲立法规定小学生上下学交接规范,父母若不履行或许会违法。此条约在提交省人大常委会审察时遭到了一些常委会委员的质疑。有委员觉得,作为学校规章,可同意,但上升为法规,恐怕一些父母没时间接孩子会导致潜在违法。
立法者的出发点和用意是好的,要用刚性的法律来约束父母接送学生:父母如若办不到就违法了。可是,仔细琢磨一下,笔者感觉“不接孩子上下学或违法”的规定有把安全责任推给父母的嫌疑,学生的安全更需要全社会的一同承担,而非依赖一个或两个法律就能保障的。目前,拐卖孩子、校车事故的事件频频揭秘。在此状况下,作为爸爸妈妈,哪个不想每天接送孩子上下学?可天天孩子上下学时,父母正埋头在成堆的工作里,很难脱身。假如“不接孩子上下学算违法”,那样,法律就应该规定父母单位需要给父母“接送假”,保证父母不“违法”。可见,研究立法“交接”,不如在怎么样充分发挥部门合力上下功夫。
目前,天天上下学时间段,中小学门口的交通拥堵,汽车乱停乱放,把人行道等都占了,行人、汽车挤在一块,是学生通行的安全隐患。同时,校园周围的小商小贩销售的自制食品安全问题同样叫人担心。显然,学生安全第一应该从净化校园周围环境开始。学校也应该加大管理校园安全,譬如,校园楼道的宽度是不是与密集的学生人群相适应;学校保安几乎都是上了年龄的老人,根本无力与歹徒抗衡,应该多增加些青壮年;尽量让老师多留在学校一会,填补学校下课与父母下班之间的时间空隙;在接送上,有能力的学校尽量配备校车,送学生到户。
不少安全事故警示大家:学校、公安、消防、卫生、工商等部门假如都能恪尽职守,其实不少事故都大概防止。明确每个部门的责任,加大职守,形成保护学生的“安全网”,才能使有关安全规定真的落到实处。